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区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区监委班子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区纪委委员的联系工作;组织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总结、通知等综合性文件,审核以区纪委、区监委及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督促检查委机关各项重要决策、工作部署、领导批办件的落实;负责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及其他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任职、评先选优、职级并行等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
组宣室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配合机关党支部督促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直部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长提名、考察、任免、人事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性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协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开展“四风”问题查纠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并按有关规定移送委机关各室组和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其中区管干部违反党的纪律需要立案调查的,按有关规定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并做好与纪检监察室的工作衔接;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督促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信访室工作职责:归口受理区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将信访举报信息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交办并督办有关举报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审理委机关直接调查处理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受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部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部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和委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案件;牵头协调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事项;研究制定案件审理和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的相关规定,承办区监委给予的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区纪委、区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部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委机关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机关收到的申诉信件;负责对区直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任职、评先选优、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区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职责:负责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对委机关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的问题线索及巡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及时报告,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案件查办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助审查(调查)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统一办理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事项,负责区内案件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查办案件的信息系统;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区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情况的审查,配合做好区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核实工作;负责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承办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及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区直单位公职人员,区管干部、区级国家机关和省、市属驻区单位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联系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检查联系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工)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监察对象、公职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的情况;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对联系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及区管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谈话函询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向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或移送,监督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根据分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派出纪检组的日常工作。
信息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以及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为机关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起草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重要项目建设方案,承担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