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石泉乡派出所民警杜玉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

作者: 安定区纪委监委 日期: 2020-10-14 10:03:03

经查,杜玉明身为国家公务员、公安民警,在担任安定区看守所管教期间,多次接受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吃请及财物,私自为犯罪嫌疑人传递信件、物品,向犯罪分子泄露、提供有关查禁犯罪活动信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制裁,其行为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区纪委暨监委会议研究,给予杜玉明开除公职处分。

杜玉明简历

杜玉明,男,汉族,1973年10月7日出生,安定区人,大专文化程度,1995年8月参加工作。

1995年8月——2004年11月,定西县公安局御风派出所、110报警服务大队工作;

2004年12月——2013年12月,安定区公安局西河派出所巡逻大队队长、称钩驿派出所所长、西巩驿派出所教导员;

2014年1月——2015年2月,安定区看守所管教民警,2015年3月——2020年8月,石泉派出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