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定区西巩驿镇南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景银山违规承包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问题。2021年至2023年,景银山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承包所任职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建设示范村、农村宜居环境整治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基础设施补短板等4个工程建设项目,为本人谋取私利。2024年2月,景银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通渭县北城铺镇魏家小河村套取、截留村集体资金问题。2022年,魏家小河村以维修河道、水渠、支付采挖药材机械费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21620元,截留药材收益9870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2023年12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包村领导杨永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村党支部书记高军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临洮县中铺镇伊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石培举擅自决定村级项目实施,截留项目资金问题。2021年5月,石培举截留企业捐赠的村部广场凉亭修建工程款19500元归个人使用。同年12月,石培举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擅自决定对该村部分道路进行整修,并截留维修资金6886元归个人使用。2024年3月,石培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渭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王爱业冒领贫困学生救助金问题。2020年3月,王爱业未及时将4名已离校学生资助卡返还本人,私自提取卡中资金共计3000元。2024年3月,王爱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退还本人。
5.岷县蒲麻镇红崖村原文书张小伟未及时上缴群众养老保险参保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张小伟将收缴的本村59人5900元养老保险参保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入账,导致群众养老保险断缴。2024年2月,张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看,当前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对纪法缺乏敬畏,有的拿职务便利当“跷跷板”,承包工程项目谋取私利;有的无视党纪法规搞“伪装术”,截留套取集体资金;有的向公益惠民项目“伸黑手”,“雁过拔毛”、饱其私囊;有的看到蝇头微利就“钻空子”,侵占群众财物,损害党员形象;有的处理群众事务当“旁观者”,工作粗疏马虎、得过且过,造成群众切身利益受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深入查纠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政绩观偏差、行业乱点乱象、增加基层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下大气力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