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庆将至,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法纪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安定区城市管理局职工王健龙酒驾问题。2024年2月7日,王健龙因酒驾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王健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定区西巩驿镇副镇长付伯成酒驾问题。2024年3月12日,付伯成因酒驾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付伯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定区鲁家沟初级中学中级教师孟建虎酒驾问题。2024年6月21日,孟建虎因酒驾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8月,孟建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安定区水土保持站事业工人王统酒驾问题。2023年10月22日,王统因酒驾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8月,王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党性意识、纪法意识,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抓牢纪律作风建设。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既要严查快办涉嫌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又要深挖彻查背后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惩不贷,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
